近日,河北监管局,隶属于金融监管总局,正式颁布了关于“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孟村回族自治县融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村镇银行”的批准文件。此批复详尽指出,在合并流程圆满结束后,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将全面承继这七家村镇银行的所有债权与债务,确保金融责任的平稳过渡。同时,该批复还强调,合并筹备工作务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涉及的七家村镇银行高效完成法人机构解散的各项手续。
具体而言,这七家被合并的村镇银行分别是:孟村回族自治县融信村镇银行、廊坊开发区融信村镇银行、吴桥融信村镇银行、南皮融信村镇银行、巨鹿融信村镇银行、南和融信村镇银行以及柏乡融信村镇银行。今年以来,村镇银行领域内的改革重组案例频出,标志着该行业正步入一个新的整合发展阶段。
早在9月20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已批准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正定恒升村镇银行与鹿泉恒升村镇银行,并全面接手其资产、负债、业务体系及员工队伍。值得注意的是,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本身也是通过此前的一次村镇银行合并更名而来,此番再次扩容,无疑将进一步巩固其在区域金融市场的地位。
紧随其后,9月6日,邯郸邯山齐鲁村镇银行亦获得河北金融监管局的批准,将成安齐鲁村镇银行、磁县齐鲁村镇银行、魏县齐鲁村镇银行及涉县齐鲁村镇银行纳入麾下,实现资产、负债、业务及员工的全面整合。值得注意的是,这五家被合并的村镇银行均受齐鲁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管理,此次合并无疑将进一步强化齐鲁银行在区域内的金融服务网络。
而在8月份,承德县恒升村镇银行则获批合并平泉恒升村镇银行,两者同属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的大股东,此次合并将进一步深化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在河北省的金融服务布局。
再将目光投向辽宁,今年6月20日,辽宁金融监管局亦发布了关于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重大批复。此举不仅彰显了辽宁农村金融改革的决心,更通过整合有效资源,提升了全省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效能。
此外,回顾去年12月,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旗下的石家庄新华恒升村镇银行,通过合并藁城恒升村镇银行和晋州恒升村镇银行,成功实现了品牌的升级与业务的拓展,更名为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并伴随着8家支行的相继开业,进一步拓宽了服务半径。
综上所述,村镇银行之间的兼并重组已成为推动其改革化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路径。然而,这一模式的成功实施,往往依赖于各村镇银行在经营区域的相互邻近性,以便于后续的整合管理与服务的无缝衔接。对此,金融监管总局已明确提出指导意见,鼓励那些监管评级优良、经营管理能力卓越且支农支小特色鲜明的村镇银行,积极吸收合并所在县区或省内邻近县区的高风险村镇银行,并适时将其改建为支行,以此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与健康发展。